中新網江陰12月13日電 (孫權 夏瑾)江陰市人民法院12日審結一起縱火案,被告人朱某發現妻子與他人有不正當關係後惱羞成怒,在妻子“情夫”劉某家後門處縱火,構成放火罪,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。
  據瞭解,被告人朱某因發現其妻子與被害人劉某有不正當關係,十分氣憤,起意報複。今年4月的一天晚上10點多,朱某潛到劉某家後門處,將之前從單位偷取出的一種化學物質乙酸乙酯倒在劉某家後門上,並用打火機點燃後逃離現場。因乙酸乙酯易燃,火勢迅速蔓延,很快劉某夫婦聽到動靜被驚醒後呼救,二人與聞訊趕來的鄰居及時撲滅。
  雖然人沒事,但大火還是燒壞了劉某家的空調、木門、床、被子等不少物品。經鑒定,劉某家受損財物合計價值人民幣3000餘元。事發後,被告人朱某主動投案,供述了罪行,並與被害人劉某自願達成了賠償協議,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。鑒於此,法院作出如上判決。(完)  (原標題:男子不滿妻子出軌 縱火燒“情夫”家獲刑兩年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fnyie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